招商标准详细说明
1.概述
1.1为指引商家规范入驻驼驮平台(即“驼驮”),确保商家在驼驮合规、诚信经营并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维护驼驮网站正常的交易秩序,保护驼驮买家合法权益,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驼驮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标准。
1.2商家入驻驼驮平台经营的类目、选择的店铺类型、提交的资质材料以及收费标准等,均需遵守/适用本标准及本标准指引的其他驼驮平台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1.3驼驮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购物需求及平台经营需要,不定期更新本标准。
2. 入驻事项
2.1驼驮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驼驮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2.2驼驮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家申请。
2.3驼驮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其他资质。
2.4驼驮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2.5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2.5.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平台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商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商家签署的相关 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2.5.2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登记信息及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运营的主体登记信息及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
2.5.3驼驮关于商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商家如变更2.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十日书面告知平台;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平台将根据平台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2.6驼驮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商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2.7商家必须能够给买家/驼驮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正规发票,且发票盖章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商家和驼驮平台合作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8驼驮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商家提供商标受理通知书(TM状态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
3. 店铺服务期
3.1商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以商家与驼驮平台签署的《驼驮平台入驻协议》为准,除非店铺或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3.2商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驼驮平台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3.3商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和提交其/更新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驼驮平台审核。
3.4商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驼驮平台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驼驮将不再向商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4. 开店入驻限制
4.1品牌入驻限制:
4.1.1与驼驮平台已有的自有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4.1.2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4.1.3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4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4.2.1单个店铺只可对应一种经营模式。各经营模式内容请参考与商家签署的对应合同;
4.2.2同一主体开设若干店铺的,须在开展第二种经营模式时提前10日向平台进行书面申请;
4.2.3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4.2.2项下经过平台审批的店铺不受此项约束。
4.3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平台开放平台限制:
4.3.1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驼驮平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4.3.2若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4.4续签限制:须在店铺服务结束前30日内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并在驼驮平台审核通过后7日内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和资料的更新/补充,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终止店铺服务并下架商品。
5. 附则
5.1本标准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
5.2驼驮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5.3驼驮平台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驼驮平台规则中心等渠道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驼驮平台系统服务的主体,并自生效之日起视为商家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有关生效日期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5.4本规则于2019年4月29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19年5月6日00:00生效。如有修改,另行公示。